老人饮食做到十个“宜”

来源:人民网-生命时报 2019-05-10 21:24:46
  • 关注微信

  • 关注微博

  原标题:老人饮食做到十个“宜”

  国家老年医学中心、北京医院营养科副主任营养师 李长平

  科学饮食,是晚年健康的基石。老人饮食讲究10个“宜”,下面为老年朋友详细介绍。

食物宜杂。

人体需要从不同食物中获取营养,建议老人每日选择谷薯类、蔬果类、鱼肉蛋类、奶豆类及油脂类等多种食物,注意荤素、粗细、色泽、口味、干稀搭配。

质量宜高。

质量高不意味着价格高。以蛋白质补充为例,常见的牛奶、鸡蛋、豆腐、鸡鸭鱼肉等都能为老人提供丰富的优质蛋白质。肉类选择上,建议多吃鱼虾,尽量采用清蒸或白灼的方法。

蔬果宜鲜。

颜色鲜艳的蔬果往往含抗氧化物质,能调节免疫力、预防慢性病。紫色的富含花青素,如茄子;绿色的富含叶绿素、叶黄素,如菠菜;黄色的富含β-胡萝卜素,如柑桔;红色的富含番茄红素,如西红柿。

饮水宜勤。

老人对口渴的敏感度下降,因此要养成自觉喝水的习惯。每日饮食要适量搭配稀粥、汤、豆浆、牛奶等,另外单独补充900~1200毫升水和淡茶。

数量宜少。

老人基础代谢率降低,我国生理学会建议61~70岁人士的总能量摄入可较青壮年减低20%,71岁以上可减低30%。摄入食物量虽然减少,但品种不能少。

饭菜宜香。

年纪大了,嗅觉和味觉会变迟钝,导致食欲降低。因此,老人的饮食制作要更精致,注重色、香、味、形调配。此外,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以及结伴吃饭的形式,都可提高老人的用餐兴趣。

质地宜软。

由于老人消化液、消化酶及胃酸分泌减少,会影响食物消化吸收,所以老人的饭菜质地以软烂为好,采用蒸、煮、炖、烩、炒等烹调方法。

温度宜热。

老人对寒冷抵抗力较差,一旦食用生、冷、硬的食品,会影响消化吸收,甚至引起腹泻。食物的最佳消化吸收过程是在接近体温的温度下进行的,因此温热的饮食最适合上年纪的人。

速度宜缓。

细嚼慢咽有利于保证食物粉碎效果和胃部健康的重要方式,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吸收。此外,要尽量“食不语”,防止食物进入气管。

口味宜淡。

年纪大了,不免出现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等的升高,需控油;老人的葡萄糖耐量会下降,需减糖;有高血压风险的老人很多,需减盐。此外,还要避免吃腌制食品、罐头、快餐、各种熟食等。

  最后提醒,如果老人因各种原因长时间进食量减少,请在专业营养师指导下适量选择肠内营养制剂作为膳食补充。▲

责任编辑:张杨军
免责声明:云南经济新闻网(《云南经济日报》)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,如媒体、公司、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,请来电或致函告之,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,否则,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• 推荐
  • 新闻
  • 财经
  • 法制
  • 文旅
  • 教育
  • 汽车
  • 房产
本次活动拟开展主题融媒报道、摄影作品征集、理论评论阐释、幸福长卷绘制、线上线下互动、宣传联盟构建等“六个一”大型网络宣传。

2024年03月11日 16:56

陈真永说,大理对古城保护核心区临街商铺立面风貌进行规范提升;对古城内保存较好,具有建筑文化、历史、工艺科研价值的传统院落进行活化利用。

2024年03月11日 16:41

今天,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整理长图,带您一分钟速览2024全国两会“云南好声音”。

2024年03月11日 16:38

2023年,全国累计完成4.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,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、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,8.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突出问题整改……

2024年03月11日 16:31

平遥县委、县政府把保护好千年古城作为重大任务,在保护中发展、在传承中利用。

2024年03月11日 16:23

杨宗科希望,相关部委加大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项目、经费、政策等方面的支持,进一步加强对《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》与《汉长安城遗址国土空间规划

2024年03月11日 16:15

王学锋建议,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平台建设,将各类保护要素纳入信息化平台并动态维护,并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,实现数据共享和共同保护。

2024年03月11日 16:07

石磊建议,应以古法维护,遵循修旧如故原则,在尽量保留传统建筑原构件、原材料、原工艺的同时,将不得不补充的新构件与原构件区分开来,并加强传统技术和工艺人

2024年03月11日 16:00

3月8日,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、山东大学、云南省科技厅在青岛签订共建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合作协议。

2024年03月11日 15:52

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1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会,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。

2024年03月11日 15:45

关于我们 | 服务合作 | 广告报价 | 联系方式 | 招聘信息 | 网站声明
新闻爆料热线:0871-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:ynjjrbw@163.com

云南日报报业集团  主管      云南经济日报社  主办

本报法律顾问: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

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: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:53010202000680号

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871-64108623; 举报邮箱:ynjjrbw@163.com

云南经济日报社(云南经济新闻网)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,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,违者依法必究